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20日 上午4:27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去年底會同衛生署人員,針對新北市市售五十八件護唇膏抽檢,發現重金屬及殘留限定值與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含量(法規限值總量一%)皆符規定,但有十二件標示違規,甚至有兩件連中英文成分都未標!

消保官王德明昨天指出,消保處已要求衛生署督促縣市衛生局追查,最重可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包裝之標示規定,裁罰十萬元。

他強調,衛生單位曾發布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在體內累積,有可能增加罹患乳癌機率,民眾在秋冬使用護唇膏頻繁且可能吃下肚,業者應標示清楚供消費者選擇。

抽檢顯示,兩件標示未添加酯類防腐劑卻檢出含量,分別是rouge suplinic及斯濃恩(Throne)靚亮護唇凍,斯濃恩製造商登基公司倉管吳培菁說,以為含量在限值內就不須標示,舊包裝不再出貨且已通知店家下架,將改貼新標示。

PIGEON嬰兒護唇膏僅標示含防腐劑,卻未標示種類也屬違規,王德明解釋,因很多媽媽會給幼兒使用,業者應揭露完整資訊。PIGEON代理商世潮企業行銷公關洪瑞君說,當時認為直接翻譯「防腐劑」消費者較能看懂,將依規定改善。

其他違規事項還包括:沒有中英文標示、僅有日文標示或未標重量、容量。王德明說,依規定至少應有英文標示,且包括產品名稱、製造商名稱及廠址、進口商名稱及地址、重量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許可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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